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樟树市临江CNG临时释放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项目名称 |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樟树市临江CNG临时释放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城市燃气工程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天然气在城市燃气中是一种最为理想的清洁气源。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于2007年8月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年)》也将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列为“鼓励类”项目。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为加快天然气在樟树市的推广利用,新建了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项目高压A段和次高压C段,临江调压站正在建设准备阶段。 临江CNG临时释放站是为了尽快地满足临江镇及周边区域各类天然气用户的迫切需求,前期建设临江CNG 临时释放站,待樟树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临江调压站建设完成后,撤销临江CNG临时释放站。 根据《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采用压缩天然气瓶车储气作为气源,具有压缩天然气储存、调压、计量、加臭等功能,并向城镇燃气输配管道输送天然气的站场,所以该项目为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该项目使用两辆CNG气瓶车作供气气源,气瓶车的几何容积为18m3,高峰供气能力为2000m3/h,总储量为8000Nm3。根据《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第3.0.10条的等级划分规定,该项目属于三级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
项目组长 | 刘宇澄 |
技术负责人 | 辜桂香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巍 |
报告审核人 | 赵华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刘宇澄、张青云、吕玉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0年9月20日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15日 |
评价报告相关文本内容 | 1、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临江CNG临时释放站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2、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依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5、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第703号修改)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6、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7、依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涉及的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9、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通过安全检查表对该站厂址选择、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公用工程、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1、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气瓶车、调压撬单元的火灾爆炸属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其他属稍有危险,相对比较安全。 12、该公司针对评价组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企业整改以后可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13、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临江CNG临时释放站的生产安全设施、措施,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该CNG临时释放站的安全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